和設計師搏感情-如何找興家的設計師

真的可以發現,這樣爭執的事情還是會發生,既使搏了感情還會有用嗎!

設計裝潢很黑,倒不如說所有的人性都需要教育;我們只是生活的需要而已!

我的經驗是有的,是不愉快的,但也有非常愉快的關係,那些關係繫乎人性,還有彼此的知識與認知。所以語重心長,這關係不是個案,因為是常態了。

台南姿盈家完成_310 拷貝 2.JPG生活中的事務認識有多少,都是表面的資訊嗎?還是有自我需求的認識呢?交易都是在情緒的感性?還是會尋求較理性的協助者?設計的目的與需求?

搏感情的意思並不是討好或奉承之間,而是一種關係的衍生的意思。或者說:那是一種信任與信用的委託關係。

這樣的事每每的出現,在一種防衛對立的方式似乎都想當小人一樣,先預設對方會不守信用,或者似乎會拿著不合意的藉口以扣錢與彰顯自己的權利,也把這種關係模式當做是理所當然的在進行。如果想想這關係時,會赫然發現,這社會的人事一點都不可愛,在防範下產生這樣的合作機制,卻又高唱社會和諧與溫暖與關懷關係時,那真是一個變態的社會形態,以及『人』的品質。(室內設計師真的有被污名化。)

一定有人會說那是看情況的,但如果還沒發生的時候都看情況了,那不就表示,我們的社會人事的關係機制總先帶著一些利益為主的防衛為主,以小人之心度人事來謀和這種生活的事情,更諷刺的是,我們的德訓卻教我們要信任與信用,既便在很有合約的限制下,甚至口頭的人身保證,這樣的事情仍是會發生。那到底誰不守信用與沒信任度呢?讓彼此都害怕吃虧。

室內設計的委託真是麻煩,但卻也是很簡單,那不過只是一個信任而已,但又反過來說,信任還真需要一些前提呢!那些安全感若沒有,或者一心往著權利或某種功利心態,那個信任是像流水一般,更不用談信用與否。

如果委託之間都無法信任了,那張合約又算是啥麼,一點立基都給毀損在某種功利價值的想像下破壞,還有人性慾念,還有那種佔便宜的心態,那真是一點人生意思都沒了。

好吧!為了讓自己的信任與好價值關係能夠圓滿,很多需求裝潢設計的屋主該要注意了,真的為自己的權利或良好的善意得到付諸,幸福空間的建立才有意義,而設計與裝潢者的工作也能有信用與協助興家產生的意義。

消費者的需求必須要做功課,別只在合約與裝潢內容的要求在注意,過度擔心與防衛,甚至誤解了出錢是老大的觀念,更別一昧的在比價想要求到心目中的好與便宜的妄想,而是需要更進一步的去理解自己尋求委託設計或裝潢的需求在哪?更要務實與適時接受自己需求的程度,然後確定委託形式是哪種的選擇,更重要是,要釐清認清自己需求的建立,與重視協助者或委託關係是啥麼關係的認知,才會讓興家工作的很順利,以及找到合適的廠商或設計師與裝潢師傅。

IMGP4189 拷貝.jpg美好的事務(事物)不是一方的付出,是同時的互助與關係建立的。

一般發生的問題以認知最多,施作者常發生抱怨的是(很少聽到施作者的抱怨。),一般委託者常是在不知情況下在要求,不清楚在啥麼價位要求啥麼品質,或者不知道服務的對象的差異,也無法認清該是用啥麼關係尋求委託,常不知道使用方式與適合性而誤解設計不良的抱怨(ikea的家具)。因此遇到是,一開始的需求訴求是經濟的,常以不要花太多成本經費的方式告訴被委託者,所以常會標榜經濟一點的尋求設計師的協助,但為啥麼不直接與明確訴求自己要的品質程度。可是一旦在施工過程與完工時卻常發現這時候的委託者卻變成是,以最好的品質在要求協助者,變成前後訴求不相同,而這樣的人不諱言的很多,而這樣認賠的也不少。

確實有設計師或裝修業者是不信用,同樣的很多消費者是無知與不信任的也是,他們不分軒輊,這些都會在無信用與無信任之間把興家的過程搞臭,讓彼此名聲都蒙不白之冤。

一些小便宜是消費者想望的,也因此受到傷害,而施作者也會在這種關係下受到剝削而失望做工的價值(心情感受不好),二者其實都是傷害的。

這時,裝修需要的人是主動者,對於認知也需要做一些了解,而施作的服務有不同的對象,找施作的人就該清楚尋找的服務內容是啥麼,減少那些不必要的誤解。

IMGP5154 拷貝.jpg進行中的家務設計與整理是瑣碎很多的,因此興家內容可以是複雜事務,所以尋求協助得對象就要因需求而定,並不是所有的裝潢裝修都是一種商業制式的方式,也許有人需要服務性的客服,但也有設計服務的服務,也可以自行裝修的服務。所以要問自己,確定了與認識了嗎?

委託的人要做一個很重要的功課,就是要把需求確立出委託對象的分別。有些人有想法與內容的,有明顯與明確的要求,知道自己要啥麼東西,甚至樣式風格與作法都有自己的喜歡。這些確定的人,他的需求不再於設計師的需求,而是在施作裝潢的包工工程,他可以不用經由設計師代勞施作與設計風格或其它的設計,只要透過自己,他就可以得到施工的人的進行,不受設計師的意見合不合與意見相左的問題,因此可以減少不必要的認知溝通與要求。這樣的需求者,自然不需要藉由設計師的代服務,如果經由設計師的服務,那只是挫折設計師很多而已,因為設計的價值還是在設計的內容,有主見的需求者就可以避免互相傷害的可能。

設計師故名設計師,都一定有設計的專業要求,也多是主導與主觀的作法居多,因為這是設計師的工作內容,有專業學習與訓練過程與設計理念。而裝潢師傅的包工純粹是施作的內容,不用特別在設計上有所計算,只要施做就可以得到付出滿意的可能性,他是被動的與執行工作。這時候,如果主見已經很清楚的人,就可以不要透過設計師的設計服務,而是尋著可以落實他自己想法的裝潢實作業者。

當然,室內設計需求的人很多,但歸究還是有純服務性的服務公司,這一類就會滿足服務客戶的要求與感覺。而需要以服務的來服務的,那就應該尋著服務性的室內設計公司的處理,才會有賓至如歸的感受。

IMG_0725 拷貝.JPG既使完工後的關係仍然可以如餐桌般的豐盛關係。美好的人際與工務的關係態度與觀念。

另外一種設計師是業務的,他是銷售家具的格局配置,這和室內設計訓練的大不同,以及服務的內容也不一樣。然而消費者不知情況,把這些室內設計專業的,與業務設計師通通混在一起,但其實這二者是非常不一樣,造成設計師的專業混雜。還有一種設計師是裝潢師傅背景的,他的專業於技術作工,有相當的木業製作的工夫,在經驗底下也成為室內設計師,但坦白講,這和室內設計的專業內容也大不同,那是無法混為一談比較的,但是,這是市面上把室內設計師的專業混成模糊狀況的原因。畢竟,設計的養成與裝修技術的養成不一樣,而講究的問題有很大的差異內涵,別混淆這樣的職業背景的不同。

這樣裝潢師傅的包工就是和那些有主見想法的需求者,可以落實自己的要求與品質,從師傅那邊修正到自己的滿意,才不會變成做的與說的不同與爭議。

但是,業主要注意的是,一分錢一分貨,修改與不確定的方式會使成本提高,別以為這樣沒關係,而硬凹施作的時間與工料的耗損,也別以為隨時修改到滿意是理所當然的事。這樣只是個沒知識與教養的態度與觀念的表現。

消費者的需求就要德清楚自己要的是哪一種,而不是在於比價或者把他們幾種不同性質與背景搞在一起,結果造成選擇的配合不適合,而衍生出爭執不對的地方。因為,選擇是屋主自己,而不是設計師選擇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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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關係不就是一切的相處模式嗎?若只在工務服務上的關係,進一步的人性的價值都會少了,人的關係就是商業化機制、制式、莫然與世俗化。良好的關係不僅是現實的交易外表,那是互相協助的感情了-是朋友。而禮貌是二造都需要的認知。

這幾種職業訓練的背景非常不同,一個是室內空間的專業學習,在學校有很多科目要學習,有工藝、家具設計、有室內設計、有佈置裝飾、還有聲光空調等等的認識與學習,總需要花上四年時間,若再加上出社會的經驗學習,那是與裝潢木業者不同的背景,也和一般系統業者的業務銷售以及服務性的客戶服務更不一樣,那是廣而深的層面,不是單一層面的職工專業。

這就是要認識尋找的地方,也是消費者首要認識的,將自己的需求分得清楚,然後再這四種不同背景的需求下選擇適合的,才會溝通的有感情,以及得到滿意的結果。

在我的經驗中,如果需求明確與清楚,知道自己有喜愛的樣式與功能了,以及期望之做出自己想要的,也不希望落差很大時,這一款的消費需求需要的是裝潢業的包工而不是設計師。倘若自已不知道如何要求自己的個性或特色,以及生活空間的使用問題,因此需要全程規劃的協助,就像造形師與管家一樣,打理上上下下的一切,而且是設計師的主導居多。這時他就需要設計師的全程參與,從生活的使用觀念與實際格局、特色、購置等來協助,一直到完工後生活中的使用問題等。
lita家20091219佈置_272 拷貝 2.JPG禮貌的關係與人際之間,既使在交易的過程都是一件好事,得到是一種朋友情誼的交往與待客。

如果只是在改裝或者只是在更新家具的局部需求時,他的需要也許就是銷售業務的協助,購置他的需要。而這業務協助的格局配製圖,嚴格上來講不能和室內設計師的專業比較,因為設置的考量與過程要求不同,那不能算是設計,只是業務服務而已。

當然,尋求協助的服務內容都可以委託的,但要注意的是設計師的服務的成本經費大過於一般裝潢的統包與業務銷售,因為這服務全程與隨時,消耗的心力遠過於其它。畢竟,設計是設計,有設計養成的專業的內容。

對於消費的混亂都是在這一方面的落差產生較多,都是因為找了不適合的服務對象造成的問題。如果可以如上述一般,自己的樣式與造形等都是自己要要求的話,那就不該找那種室內設計師來處理,有多此一舉的委託,而是找可以因應自己要求的來進行的裝潢業師傅來統包,這樣才會有自己期望的東西,而不會因為設計師的意見不一樣,得不到自己想像的東西,更不會造成認知無法溝通的窘境,傷害了彼此。

多數人都是好意善良的,總是會有不愉快的發生,而細細想想那些內容有時很不值得,也沒啥重要,但卻影響人與人之間的信用與信任關係。相信爭執的地方一定有哪不對,而各有各的理由,只是那種不平衡的情緒作祟與關係不悅,導致不明理的態度與關係的惡化。

搏感情的設計師這是明顯的工務,那是製作的內容,若是設計出發的,製作會以設計給予的來進行,若自己發包與購置服務,那是自己的責任可以尋求統包給予指令。

 但又說回來,即使防衛再好合約也有,種種都有措施,那一些變故都不是因為合約或安全措施的關係產生的,都是人自己的個性造成這麼多的爭議,所謂的人性。那個人性或者不當的社會化價值,或偏激的服務觀念都會造成這些關係的不對。在比價選擇下,消費者就該知道比價下的便宜與貴,都有一定的設計內容與行情,甚至作工細節與材料,還有溝通認知的不一樣。二者比價是不可能一樣的,連聽話與說話表達都會失差,哪來的完全符合。在沒有實品出現的同時,比價下的思考也常是產生關係不好的原因,這些都會產生不當的想像與誤解的發生。

 真的,別貪小便宜與怕吃虧,因為以過度比價的防衛自保都只是造成認知落差越多的可能而已。也要坦承面對自己需求程度,因為價格在市場是有一定程度的,比價的內容往往是不同揣意下的產生,絕對不盡相同,所以別在這種狀況下選擇的低價會與心目中品質是一樣的內容(妄想),更造成惡性循環的可能。相信有惡質的設計師與裝修業者,就一定有那種惡質的業主,那是相對性的。

 所以,認識與認清需求是選擇服務的標準,業主與業者都需要釐清的,而人性的正向觀念是關係相處的絕對因素,再多的保障機制都禁不起人性的一點點防衛小惡的想法,結果只害二造都是傷害,讓關係都變態。試想著,若不是職業別,誰都可能是業者,也可能是業主,只是在需求時的不同,因為都是人-人性。

IMGP9970 拷貝 2.JPG需要重新整理改造的原始現場。認清自己要啥麼的對象與內容,別一昧的只想到設計師,它也可以是家具商、裝潢師傅的統包等。但重要是,認識了需求嗎?找對服務對象了嗎?

設計師、裝潢師傅與裝修業者、家具採購服務、服務性的服務,有設計專業服務、統包工程的製作服務、家具買賣的服務、客戶滿意的服務,都是不一樣的內容。而需要哪種的服務內容呢?

也就是,不要把設計師當仲介產品的服務與服務性客戶的服務、不要把裝潢師傅與家具商當設計師、不要把服務性的客戶服務當設計師、不要當所有的不同背景的服務當做都是一樣的要求內容。換句話說:並不是所有人都需要設計師的專業設計內容的服務,因為你只是要以客為尊的服務、你只需要按你的要求做你要的東西、你只需要家具產品的業務仲介的服務。

經驗中的現實,設計師(業者)與業主是可以搏感情的(信用與信任)。

 

養樂多_木艮20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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