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思考的工作。

        這個好笑。http://cp68.net/w/cat/
看了這笑話就可以發現需求的認知不同
結果誤解就這樣形成。一般消費者也都要清楚啥麼樣的需求要求助啥麼的服務內容免得簡單需求搞得像這個笑話一樣。
        生活與設計服務中的確常有這種現象
認知與需求的界線不清一些混淆似是而非的服務內容與要求搞得關係像這笑話一樣牛頭不對馬嘴。
        有些事務是簡單的要求
或者已經知道與肯定需求內容是什麼時這些可能是生活中的自己或者已全然的已經有方向與實物就應該知道要不要透過設計服務來處理 了。
        常有這樣的爭執
在透過設計服務時但對設計服務的內容不甚了解然後在耳傳中又有不同內容的認知常導致不同的理解與對應使得設計服務與消費之間發生誤解。
        最常發生的事委託權責的認知
設計服務是設計的動作有些認知以為設計就是服務員在服務客戶但這是誤解的設計是服務技術不是那種唯唯諾諾的服務生 一樣視服務為主的工作內容。但設計可不是這樣,設計是在設計的內容服務,製作需求的東西,並不是像個業務一樣單純尋求委託者的服務態度的歡心。

室內設計涉及生活的使用問題,不單是工程的事。

        設計工作的內容常有爭執,但不是與委託者有爭執,而是在工作者之間討論時發生,因此常會有吵架的感覺在爭執設計內容的問題,所以發生的是設計想法、理念的事,也就是設計者之間討論闡述因而彼此之間見解不同產生的,這是設計工作者之間的事務。

       在委託者與設計者之間就不該是這樣了,委託是需要有全然被理解,然後尋求設計者的提供的作法與想法。如果委託者自己有特定喜歡的執著,就應該清楚的自己問自己,需要給予設計來進行嗎?這時就應該清楚尋求設計的做法是不妥的,沒有需要再透過設計者的處理,應該不需要藉由設計者的完成,反而需要的是包商與工頭的服務,自己給予自己的想法的落實才對,而尋求設計的時候就可能產生不必要的爭執或紛爭。

        國人對於設計與設計者的認知還存於服務生一樣,這些觀念與態度都是那些早期的生意人遺留下來的作法,對於知識有著無用論與錢最重要的觀念影響著,把所有的專業都視做服務生一樣,聽命於出錢的指示。這觀念非常要不得,至今仍是一樣,常使一群人以為出錢的就是大爺一樣,設計服務像是個服務生一樣,是服務人而不是服務專業。

        服務人與服務專業不一樣,一個是服務要的服務生,一個是專業的服務,服務的是專業內容。這觀念常被混淆,也被設計業者誤用,使一般人都誤會設計與服務之間的界線,因此常導致溝通之間的誤會與不悅。

        坊間也常出現委託之間的問題,而問題都是認知上產生的,也就是對於務務的內容沒有界線分別,結果就形成笑話與不悅的爭執狀況。

        交由設計者服務的觀念就有認知上的問題了,就像是委購與設計的問題就很有差異。當委託設計者的服務時,很多人還以為不喜歡就可以退回,尤其是委購的方式,然後以為採購可以繼續要求到喜歡為止。但這是錯誤的認知與做法。如果委託代購選擇時,就要授權權責給被委託者,而被委託者的選購是否合乎喜歡都是要全然接受的,因為那是授權行為,如果不喜歡也不能因此而退貨。除非以指定方式代購內容,或者委購的服務成本很高,可以滿足到時間無限制的服務代價,這樣的選擇就不會有產生喜歡與否的窘境。

        這是基本認知,不喜歡不能以授權方式來處理,除非是買賣方式的自行選購,不喜歡的時候可以以購物的試用期方式更換,但對於設計方式的授權方式,就是不能這樣的。倘若這樣的授權還產生退與不退的問題時,這時候不是退貨的問題而已,而是信用委託的方式被破壞了,那是基於人之間互動信任的事務,而不是東西退與不退的單純。

生活空間也是設計產生的內容。

        信用委託的認知是有出入的,一般人以為設計服務可以以不喜歡的理由把信用委託視為服務買賣商品一樣,可以要求到喜歡滿意為主,因此常會導致很多委託之間的誤解。

        業界為因應這種誤解方式,所以常有修改次數的限制,避免過度的把信用委託與專業性的原則與界線破壞掉。

        專業之間也很難界線,一般人也會認為設計也簡單,但同時也認為設計視專業的,可是在現實執行時,卻常破壞這個矛盾的認知。

        日前我也碰到這種羞辱,口口聲聲的說尊重專業,但給予的內容卻處處是指責問題,然後以他自己的決定時又要設計者的確認,當做是背書的,如果說出不妥時卻又說那是你的設計問題,你是專業的,再給予設計的建議時,卻又說不對步合意,因此讓人好氣又無理,不僅問那到底是誰專業?在口口聲聲說專業時,其實並不是專業的意思,指的是要聽從他的意思來做,專業指的是服務而不是設計問題。原來那是要求服務生的態度,不是設計內容的專業問題。

        同樣的,在被委託代購服務時,在沒有指定的情況下,代購選擇的內容一旦進行了,那就是信任的開始,萬一選購的不合委託者的喜歡,基本上那是信任委託的權責下產生的,是不能說要退的,除非是指定品,要不然就不該請人自行決定,結果害得雙方都是誤解。因為這樣的認知,所以這種誤解就層出不窮。

        信任委託好像多數人都不懂的意思,簡單的發生在生活中就是,請家人朋友帶晚餐回來時,被委託的人有時會問說要吃啥麼,而委託的人往往都說「隨便啦!都可以」。結果來了,這個隨便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說法,但同時是信任委託的權責開始。當買回來時,我們生活經驗都是這樣,一看到不是喜歡吃的時候,就隨口的說怎麼買的是這個呀!這不好吃,我不喜歡吃的呀!誰曉得你要吃啥麼,問了又不指定,難道要我把所有可以吃的都收集來給你看不成,或者一道道的問你這樣嗎?如果要這樣的話,那就自己買不是更好。因為這樣的認知,我們市場交易,尤其是以專業內容服務的都會產生這種爭議,但其實,這認知是很簡單的分別,卻因為混淆的關係,或是惡習的流傳,才變成這種信任委託變成不信任的要求。

        常常會受到這樣的困擾(像是羞辱一般),被信任委託時卻又被退回,而原因是不喜歡。上次在台中的被委託時,那是個好經驗(我接觸的多數都是有修養認知的)。委託者無暇處理所以把需要的內容全指定出來,而沒有指定的,或者我認為需要的,都交由我自行決定。因此信任委託可以完全處理,而萬一不喜歡的也沒輒,因為全權委託就是這樣,那是個信任交易(其實當時是協助的服務沒有另收費的幫忙)。

設計與使用者的關係是良好的,可以共同體驗生活的方式。

        別以為那是輕鬆的服務,選購的壓力還是有的,如果對方沒有認知的話,這種服務還是不要的好,對我而言那只是協助幫忙的立場,並沒有相關的代服務費用,卻很容易引起爭議不悅與挫折。

        有時候,一個二千元的東西被委託幫忙選購,如果是實體店的尋找那要花多少時間的計費,或者從型錄中尋找也要花多少本的翻閱時間,怎麼算都是不划算與合理,萬一還被當成服務生,那心情如何難受。這些成本委託者應該要知道的,一個簡單的選購會有這麼問題,而這些簡單的代購選擇而已都可以有這麼多認知差異,那這事務如何進行,還要選到揣意的對方的喜歡。

        服務是可以有個人的方式,採購可以是一件浩大的工程,是相關耗時耗力的事務,即使是完全委託也是很辛苦的,如果專業採購那更是浩大的事務,何況這純協助幫忙的性質。

        相信很多人會不以為意,代購有啥難!但自己去尋找時就會知道,選購時要符合到滿意那是真的很耗時耗力的。

        其實我們的服務認知還無法肯定委購耗時的成本,就像是對於設計服務的態度一樣,一些小額產品又喜歡比價,還喜歡比較服務的感受,但卻無法分辨服務的內容。

        曾經很多年時,有遇到這樣一個在挑剔油漆很貴的,說油漆沒多少錢,他提供油漆好了。這樣的人很不禮貌也沒知識,如果可以這樣簡單的話,那何必找油漆包工呢!就自己買油漆材料自己刷不更便宜。

        我們市場的信用觀念的惡習很多,不管哪一個立場,是委託者還是被委託者都有,都把設計當服務生,也甘願被當服務生,而這樣的價值無非祇是為了能賺錢就好,讓彼此的身分立場與價值關係都毀損,關係就混淆很多,價值與尊重都沒了互相的互動。

       看到那個『 給你一個不要向設計師求助的理由』的笑話候,讓人感觸自己的工作處境,因為有這種委託人的白目,也有設計師這種神經,弄得這般的消遣「設計」笑話的發生。

風格只是設計與使用者的需求內容之一。

     (真實的狀況是,設計師如果簡單的如笑話中需求的配置時,得到的反應可能是「這麼簡單還要設計師幹嘛!」如果弄得複雜了,得到的反應可能是「我只是要很簡單的東西而已」。這時的問題是:先清楚自己的需求是啥麼?需要求助設計師嗎?而設計師要清楚給啥麼是正確的,是設計還是當服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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